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概述
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申報材料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開始申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現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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